公民电子申诉

自2023年1月2日起,经补充和修订的白俄罗斯共和国2011年7月18日第300-Z号法律《关于公民和法人申诉》(2022年6月28日修订版)生效。该法律规定通过国家统一(集成)共和国公民和法人申诉登记与处理信息系统(申诉登记与处理系统),向国家机关及其他国家组织提交电子申诉并接收答复(通知)。

用户可通过全球计算机互联网网站 https://обращения.бел(互联网站点)访问申诉登记与处理系统。

以下申诉将不予实质性审查(或在下列情况下):

  • 未使用白俄罗斯语或俄语撰写;
  • 未包含公民的姓、名、父称及居住(逗留)地址;
  • 未包含法人的全称及其所在地址,以及负责人或以规定方式获得授权之人的姓、名、父称
  • 签署申诉(适用于法人);
  • 包含无法辨认的文本;
  • 包含不文明或侮辱性词语或表述;
  • 提交重复申诉,且该申诉已实质性审查,且未包含对实质性审查具有意义的新情况。
提交申诉